血液是生命的源泉,爱是生命的曙光。受寒冷天气及临床血液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上海市医疗用血较为紧张,但是需要血液的病患并未因此减少,他们仍等待着血液为他们带来生的希望。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甘泉路街道将于2023年2月13日(周一)在文化活动中心(延长西路350号)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集中无偿献血活动,欢迎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如有报名意愿,请提前与居委会联系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注:
1、对于曾感染新冠的无症状、轻型和普通型感染者,发烧、咳嗽、咽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完全消失后一周,且最后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7天后就可以献血了。
2、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
关于用血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本市献血者及其近亲属、配偶的父母按照下列规定,减免上款规定的费用。
(一)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近亲属、配偶的父母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于献血表彰的相关规定
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版)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 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版)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用以奖励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
(一)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 1次的捐献者;
(二)特别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及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捐献者。
上海市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市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上海市“白玉兰无偿献血奖杯”,奖励无偿献血达五十次的无偿献血者,同时由上海市红十字会颁发会长亲笔签署的上海市白玉兰无偿献血奖证书。
根据《上海市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上海市“无偿献血纪念奖”,奖励无偿献血达五次的无偿献血者。